“小姐,二姨娘给您绣的鸳鸯戏水图。”珍珠将绣品呈了上来。
布上的雌雄鸳鸯成对,形影不离。
方霜见正躺在摇椅上,手里抓着一大把地契,全是沈知聿的。
她瞥了眼绣品:“二姨娘很喜欢绣东西?”
“是啊,二姨娘的绣工在京中可是一等一的,平日二姨娘常绣些东西送到绣庄,赚得的钱就补贴侯府。”
她坐起身,将手里那叠地契塞到珍珠手里。
“将地契卖掉换成银钱,再委托府外人,全用来买二姨娘的绣品。”
“啊?”珍珠疑惑道,“小姐,为什么?”
“没那么多为什么,去买就是,不要告诉任何人。”她轻拍珍珠肩头。
“沈知聿呢?他方才不还在院子里看书么。”
“额……似乎在后厨。”
沈知聿在后厨烧柴火。
他想给方霜见做蛋羹。
汗水顺睫滴到唇梢,双手沾上碳灰,还被碳火烤得泛红。
他很开心。
同僚总说君子远庖厨,还劝他身为一国首辅要十指不沾阳春水,他觉得对。
卿卿品性高洁贵为君子,的确要远离后厨,他的手并不金贵,用淘米水洗洗就行。
“沈郎君又下厨啊。”丫鬟端碗碟进后厨,边舀锅中酸梅汤边说,“火烤得很,沈郎君小心些,别烧着头发。”
“多谢姑娘。”
他挪动板凳,坐得离灶台更近,高大的身子蜷缩着,头几乎是要埋到地上。
“……”
小丫鬟端碗碟走出去。
前脚刚走,后脚就又来了人。
“姐夫好呀。”
方临身着萸紫劲装,腰间系着犀角带,搭上他那张稚气未脱的脸,十分违和。
沈知聿也穿紫色,不过是长衫。
方霜见最喜欢紫色,然后是红色。
姐夫颔首答:“庶弟好。”
“做什么呢,”方临低头瞧柴火,“哦,烧火呀。”
“我差点忘了,首辅以前是街头乞儿。”
沈知聿将板凳往角落移,抓紧手里火钳,夹了坨火绒放进碳火。
方临从篮子里拿了颗香梨,啃一口,抱臂道:“厉害呀,边乞讨边读书,还连中三元。我呢,就是一个蠢蠢的男子,读书不行,只是与府里的主母和姐姐关系甚好。”
“可惜首辅大人……”他抬腿踢地上炭盆,“状元身奴才命。”